三峡新材10月8日公告,10月7日,公司股东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阳建投”)与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阳城投”)签署了《投票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根据《投票权委托协议》约定,当阳建投将其持有的6558.12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当阳城投行使。根据当阳建投与当阳城投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当阳建投与当阳城投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后,当阳城投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12.38%增加至18.84%,当阳城投合计控制上市公司284,112,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9%)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系当阳城投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进一步增持三峡新材股份,并拟通过改选董事会等方式最终取得公司控制权,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