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海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控股”)持有的东营市赫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邦化工”)100%股权。在实施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公司将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山东华鹏,证券代码:603021)自2022年10月10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停牌期限届满前披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重组预案,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二、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尚在论证过程中,交易对方范围尚未最终确定,初步确 定的交易对方为海科控股,基本情况如下: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赫邦化工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三、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
2022年10月9日,公司与海科控股签署了《重组意向协议》,约定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赫邦化工100%的股权。具体交易约定事项以各方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停牌申请
2、《重组意向协议》
3、交易对方海科控股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