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集团”)1987年成立,1993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A股代码:600660),2015年3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并上市(H股代码:03606),是全球领先、专注于汽车安全玻璃全解决方案的大型跨国集团。
福耀集团在综合竞争力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给予投资者丰厚的投资回报。自1993年6月上市至今,累计已向投资者派发股息人民币233.87亿元(含送股人民币14.06亿元,下同),占累计至今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353.59亿元的66.14%。
在利润分配政策上,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公司研究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公司董事局对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以及在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科学决策,在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与股东诉求之间找到平衡,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共同利益。
自1993年上市以来至今,公司累计发放的A股股息人民币202.27亿元,是国内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6.96亿的29.08倍;2015年境外H股上市至今,公司累计发放的H股股息人民币31.60亿元,是H股募集资金折人民币103.25亿元的0.31倍;自1993年上市以来至今,公司A+H累计派息人民币233.87亿元,是A+H总募资人民币110.21亿元的2.12倍。
高比例分红基于公司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将持续以“产品、人品、品质、品位”的四品一体作为体系核心,以“福耀卓越管理系统”为保障,通过“创造需求、稳健研发、协同供应、精益智造、敏捷服务”的价值创造,以人文驱动人品终身提升、创新驱动产品持续迭代,实现“高性能、高稳健、高绩效”的质量目标,推动企业发展,不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福耀集团现已在天津、上海、重庆、福建等十几个省市建立了现代化的生产基地,在国内形成了一整套产销网络体系。同时,公司还在美国、俄罗斯、日本、韩国、德国等地设立了子公司和商务机构。
公司的成就源于强烈的使命感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从最早的“为中国人做一片汽车玻璃”到“树立汽车玻璃供应商的典范”到“福耀全球”,公司秉承勤劳、朴实、学习、创新的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四品一体双驱动”经营管理模式,系统打造福耀集团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成为一家让客户、股东、员工、供应商、政府、经销商、社会长期信赖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