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推动企业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职责,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激发消费潜力,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区)消保委推荐,有关监管部门审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消费者意见后,122家企业被泰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授予“2021年度泰州市诚信单位”荣誉称号,其中包括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防火玻璃委员会副主席单位泰州市飞龙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一直以来,飞龙钢化玻璃致力于防火玻璃、钢化玻璃等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产品的各项安全性能以及技术要求都达到了国家标准,全面通过了3C国家安全玻璃认证,为建筑安全提供着切实保障。
此次获得“泰州市诚信单位”称号,既是鼓励也是鞭策,在今后的发展中,公司将继续坚守诚信经营的原则,强化社会责任和质量意识,为构建诚实守信、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