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即将来临,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是对商家和消费者权益的双重保护。3月3日,四川隆昌市公安局公布了一起商标侵权案件。8名犯罪嫌疑人未经授权,擅自制造、销售印有“泸州老窖”商标标识的玻璃酒瓶,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0年12月24日隆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泸州老窖公司打假人员对隆昌一玻璃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未经泸州老窖公司许可,擅自为泸州一公司生产印有泸州老窖注册商标标识的“旭日名酒行定制老窖”酒瓶3万个,涉案金额12万余元。
2021年3月29日,隆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隆昌市公安局处理。
2021年11月16日,隆昌市公安局在侦办该案件中,又发现该玻璃厂在未经泸州老窖公司许可的前提下,为泸州另一公司生产了一批印有泸州老窖注册商标标识的“臻传”酒瓶8.4万个。当时已交货7万余个至泸州某公司,剩余1.4万余个,放于玻璃厂仓库内,民警随即将该批次酒瓶扣押、封存。
办案民警介绍,2021年11月24日,民警将此案涉及到的生产厂家及上家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2022年2月15日,又抓获泸州另外一公司的业务员及负责人2人。至此,该案涉及的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案件现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