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彩虹新能源(0438.HK)发布公告称,公司(作为供应方)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采购方)就供应及采购光伏玻璃产品及服务订立战略合作协议,预估合同总金额约人民币36亿元(含税),有效期至2024年10月止。
近年来,我国已成为世界太阳能光伏产品生产大国和太阳能电站建设及运营大国,培育了一批全球领先的光伏制造企业。彩虹新能源作为全球光伏玻璃行业的领军央企,多年来深耕新材料、新技术研发与光伏玻璃生产,努力打造新能源材料产业的重要平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亦有助于公司把握市场趋势。晶科能源作为光伏企业领导品牌之一,与其合作有助于销售及推广公司的光伏玻璃产品、提升公司在光伏玻璃市场的份额及行业地位、保障公司长期经营业绩的稳定,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告显示,晶科能源同意针对自身产品需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公司采购产品,公司同意优先向晶科能源供应产品,具体采购及供应以双方后续签署的采购框架协议和采购订单约定为准。此次合同总金额预估约人民币36亿元(含税),最终销售金额以实际交付产品数量及订单价格为准。晶科能源将根据订约方协定的具体订单所载的时间及条款支付采购款项。战略合作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0月止。
据了解,公司此前在2021年11月29日发布公告称发行A股获国资委批复。随着A股IPO进程加快推进,叠加公司目前快速产能扩张计划,公司有望进一步提升行业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