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拆迁补偿款的公告。
公告指出,因宿迁市宿豫区城建规划需要,公司与江苏宿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协议书》,转让公司位于江苏省宿豫经济开发区珠江路10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转让价款为800万元;与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协议书》,转让公司位于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珠江路101号和松花江路10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转让价款为1,085万元。
上述款项计入公司营业外收入,截至目前公司按照账龄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详见公司2015—2020年年度报告)。上述款项将回转公司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具体金额最终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