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80号)等文件精神,防止弄虚作假,规范光伏压延玻璃项目建设,参照国家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听证制度的有关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组织召开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已投产太阳能光伏轻质面板(600t/d光伏压延玻璃)一期项目、拟建太阳能光电新材料(2×1200t/d光伏压延玻璃)项目等两个光伏压延玻璃项目听证会并公告报名等有关事项。经过公开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产生了听证会参加人员,现将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会议时间
时间:2022年3月31日
下午13:30-15:30 召开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轻质面板(600t/d光伏压延玻璃)一期项目听证会;
下午16:00-18:00 召开宁夏金晶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光电新材料(2×1200t/d光伏压延玻璃)项目听证会;
二、会议地点
因受疫情影响,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召开。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3月24日至30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及时向听证组织单位反映。
联系人:
张标 13811419306
张标 13811419306
刘国东 18611020055
附件: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24日